全椒宣传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
时间:2018-01-19 09:1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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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7日上午,全椒县襄河镇在镇综合文化站举办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宣传培训班。来自全镇村居的农家书屋管理员、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参加了培训班学习。

培训现场 图片来源:全椒县襄河镇
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已经2017年8月25日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,并经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培训班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全文,并对条例部分章节进行了讲解,使与会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、保护的对象、传承的职责、任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。 全镇为了更好地宣传条例,除举办此次培训班外,还利用镇文化站宣传橱窗张贴了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、非遗宣传图册、村居会议、广播和QQ群、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,使得条例精神得到了很好的贯彻,做到家喻户晓,有力推进了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在基层的扎实开展。(陈本峰)






